中央国家机关金融人才发展课题协调领导小组委员会成立
2012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为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各类优秀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的事业周围,促进人才强国战略的更好实施和建设人才强国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党委、政府所属系统内人才资源规模比较大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凡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安排等,都要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要报同级党委(党组)审定。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和事项,要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人才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注意上下衔接和政策配套。
2016年7月国家金融办加入课题领导小组,由国家金融办联席会议中心具体联合执行。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2018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也加入课题协调小组,具体由国务院国资委所属的商业饮食服务业中心和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执行联合办公室工作。
党中央设立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政策创新、重点推动、督促检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组织部,负责处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各部委和地方党委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系统和本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党委和政府所属系统内承担人才工作职能较多或者人才比较集中的职能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设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020年3月16日经过国家金融人才课题领导小组第六次工作会议决定把办公室改变后设在中国数字政府金融资产研究院内。
根据2021年9月27日关于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实现强国必须的强才,把人才列入战略高度,党管人才的精神等。基于以上这些领导讲话及政策性的创新,在原“国家金融人才国际发展战略课题领导小组”的名称上加挂党委方向研究机构的党管理组织,名称为“中央国家机关金融人才发展课题协调领导小组委员会”下设工作委员会,具体党务工作为“中央国家机关金融人才发展工作委员会”且由其开展。未来金融人才工作实现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