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储备银行的专家小组建议设立伞形机构 帮助规模较小的城市合作银行扩大规模
由印度储备银行(RBI)组成的一个专家委员会建议为小型城市合作银行(UCBs)建立一个保护伞组织,这将使它们能够扩大规模,形成一个网络。规模较大的联合银行被允许在与银行类似的监管规定下独立运营。
该委员会的报告称,印度央行必须提供赠款,帮助建立这个保护伞组织,一旦该组织稳定下来,“它可能会探索转变为一家全能银行的可能性,并代表其成员银行提供增值服务。”
”合适的结构灵活性操作作为一个银行,伞组织可以拥有的合作机构,即使它是一个股份公司,这可能鼓励较小的联合成为一个扩展手臂这样的银行,”小组,由前央行副行长NS Vishwanathan说。
印度央行表示,随着《银行监管法案》(Banking Regulation Act)的修订,印度央行在监管联合银行方面拥有足够的权力,这应该会为联合银行带来一个与其规模相称的分级监管结构。在修正案之前,中央银行只监管合作银行的“银行”方面,而治理、审计和清盘相关职能由国家(单一国家合作银行)和中央政府(多国家合作银行)驱动。
该委员会指出,双重控制仍未被修正案消除,但“一个协调良好的监管方法将大有帮助,以确保财务健全和管理良好的UCB行业。”
专家委员会建议,鉴于该行业的异质性,“分层监管框架和两层多是需要平衡的精神相互关系和合作更普遍在较小规模的银行和那些有限的区域操作相对增长的野心的大型联合传播他们的操作和水平进行更复杂的业务活动与商业银行”。该委员会提出了一种“自由监管方法”,以满足一定的最低资本和储备(净值)水平和CRAR要求。
它说,ucb可以有四个监管层次。其中最重要的将是大型联合银行,它们应该拥有与银行一样的经营自由,决定其分支机构的扩张。因此,它们也应采取类似的强制措施,将25%的分行开设在无银行业务的地区。
这些联合银行的功能与商业银行相当,但也必须受到与银行类似的监管。
图表
委员会建议,其他不能完全发挥银行功能的大型联合银行应与小型金融银行(SFBs)同等对待,实行类似的义务结构和规定。
最小的ucb,而不是相互合并,可以通过这个伞状组织的网络获得规模,“这是一个强大的全球金融合作体系的成功模式之一,”它说。
该机构表示:“成为这个保护伞组织的成员,可能还会给监管机构带来额外的安慰,因为规模较小的ucb将受益于该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这个伞形组织应该“在需要的时候为ucb提供交叉流动性和资本支持,以及促进成员银行it操作的云服务。”
委员会倾向于使用云服务,因为云服务将使所有成员ucb的信息技术平台标准化,并将消除维护it基础设施所需的技能或雇佣服务。由于UO正在进行的聚合,“它将为所有成员银行提供持续创新的好处,包括it前沿以较低成本出现的优势”。
委员会倾向于维持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的现状。
不过,该机构表示,应取消现行的监管方式,即根据货币上限对ucb规定行业限制,尤其是对大型ucb而言。相反,此类行业限制应设定为银行一级资本的百分比,而董事会可以决定货币上限。
不过,监管机构可以继续建议对风险管理和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小型ucb设定货币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