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券定向发行「可转债公开发行业务」
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题:债市改革新举措用好定向发行“创新试验田”
新华社记者刘开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20版)》。这是银行间债市进一步发挥定向发行“创新试验田”功能,激发市场参与各方活力,增强定向发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新举措。
定向发行制度自2011年4月推出以来,因注册程序便捷、信息披露灵活、不区分期限品种、适合个性化需求创设等特点受到市场的广泛欢迎。截至2020年5月末,累计共有2300余家企业注册8.8万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发行5.6万亿元。
多年以来,定向发行制度承担了债券市场“创新试验田”的重要职能,是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熊猫债、并购债、创投债等各类创新产品的重要载体。此次发布的工作规程将与交易商协会已经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及《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协议(2020版)》共同构成新版定向发行制度体系,有望实现定向发行制度革新和功能提升。
“在当前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关键时期,新版定向发行制度体系为产品创新搭建了更为开放、包容、高效的‘孵化平台’,能够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债券市场精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中信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负责人匡彦华说。
宁波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陈辰表示,定向发行是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修订通过统一注册额度、精简发行前备案和信息披露时限要求,有效提升企业注册发行的便利。同时封闭式承销团机制的设立,进一步激活了各类主承销商参与热情,增强市场活跃度,能有效降低企业发行成本,让企业真正享受到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的红利。
今年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改革动作频频:推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布《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6项自律规则、组织机构签署《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自律公约》……
专家表示,债券市场改革要抓住当前机遇,既要满足当下企业现实需求,也要立足长远发展需要,强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助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的良性循环。
作者:刘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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