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二级资本债券是什么意思「建设银行债券」
时间:2023-01-27 15:56:22 •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4年11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人民币20亿元初始年利率为4.90%于2024年到期之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公告。
根据本期债券条件与条款(以下简称“条件与条款”),本行已行使赎回权,并将于2019年11月12日(以下简称“赎回日”)赎回所有未偿付债券,本行将按照本金加上截至赎回日(但不包括该日)应付未付的利息赎回全部债券。
本行已于2019年9月5日按照条件与条款的要求,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出具的事先书面决定,中国银保监会对本行赎回本期债券无异议,行使赎回权条件已得到满足。
本期债券于赎回日的赎回完成后,本期债券下,将不再含有未偿付余额及新发债券。相应地,本行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债券上市。
本通知中所使用的未作定义的简称均适用其在条件与条款中的含义。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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