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第四章 考点归纳总结题「财务管理每章重点知识整理」
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考点归纳总结
一、筹资管理概述
(一)筹资分类
1、直接筹资与间接筹资的方式和特征-是否借助金融机构为媒介获取社会资金
类型
方式
特征
直接筹资
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
可以筹集 股权资金或 债务资金;
手续复杂、筹资费用高;
筹资领域广阔,有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和资信度
间接筹资
银行借款、融资租赁等
主要形成 债务资金;
手续简便,筹资效率高,筹资费用较低;
容易受金融政策的制约和影响
2、股权筹资、债务筹资、衍生工具筹资——取得资金的权益特性不同
类型
方式
特征
股权筹资
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普通股)、内部积累(留存收益)等
形成所有者权益,永久性资本;财务风险小、资本成本高
债务筹资
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融资
租赁、利用商业信用等
形成负债,到期还本付息,债权人对企业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财务风险大、资本成本低
衍生工具筹资
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优先股等
兼具股权与债务特性
3、内部筹资、外部筹资——资金的来源范围不同
类型
方式
特征
内部
筹资
通过利润留存而形成,即利用留存收益(内部权益筹资)
筹资额取决于企业的可分配利润多少和利润分配政策(股利政策);无筹资费用
外部
筹资
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取得商业信
用、向银行借款等
存在筹资费用;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内部筹资有限,需要广泛开展外部筹资
4、长期筹资、短期筹资——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不同
类型
方式
特征
长期
筹资
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
形成长期负债或股东权益,使用期限在 1 年以上,主要用于形成和更新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能力,或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为对外投资筹集资金
短期
筹资
利用商业信用、短期借款、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
形成流动负债,使用期限在 1 年以内,主要用于企业的流动资产和资金日常周转
注意:长期筹资和外部筹资既可以筹集股权资本也可以筹集债务资本。内部筹资即留存收益筹资,只能用于筹集股权资本。短期筹资只能用于筹集债务资本。
发行股票是长期融资方式,上市公司在满足短期融资需求时一般选择银行借款方式。
(二)筹资动机
1.创立性筹资动机
企业设立时,为取得资本金并形成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而产生的筹资动机。
2.支付性筹资动机
为满足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波动所形成的支付需要(超出维持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季节性、临时性的交易支付需要)而产生的(临时性)筹资动机,如:原材料购买的大额支付、员工工资的集中发放、银行借款的偿还、股东股利的发放等。
3.扩张性筹资动机
企业因扩大经营规模或满足对外投资需要而产生的筹资动机。
4.调整性筹资动机
企业因调整资本结构而产生的筹资动机,其原因包括:
(1)优化资本结构,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
(2)偿还到期债务,债务结构内部调整。
【提示】
为维持(保持)目标资本结构进行筹资,也属于调整性筹资动机。
5.混合性的筹资动机
基于企业规模扩张和调整资本结构两种目的,兼具扩张性筹资动机和调整性筹资动机的特性。
(三)筹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①筹措合法;②规模适当;③取得及时;④来源经济;⑤结构合理。
(四)筹资成本
企业对某种筹资方式所负担的资本成本与企业所承担的筹资风险之间为反向变动关系。
一般来说, 股权资本具有“低风险、高成本”的特点,而 债务资本则具有“高风险、低成本”的特点。
(五)永续债
永续债,是一种没有明确到期日或者期限非常长,投资者不能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得到本金,但是可以定期获取利息的债券,票面利率较高,实质是一种介于债权和股权之间的融资工具。
二、债务筹资
1、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
(1)例行性保护条款(2)一般性保护条款(3)特殊性保护条款
其中,一般性保护条款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
2、相对于发行股票而言,发行公司债券作为债务筹资方式,具有财务风险高、资本成本低,可以利用财务杠杆等特点;经营风险的高低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活动,与筹资活动无关;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都能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
3、债务筹资的资本成本大小比较:“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即与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相比,融资租赁的资本成本负担较高。
4、相对于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的限制条件最少。
5、融资租赁租金的影响因素包括:①设备原价及预计残值;②利息;③租赁手续费和利润。注意:不包括承租公司承担的设备维修费。
6、相对于股权筹资而言,长期借款筹资的筹资数额有限、限制条款较多,但作为债务筹资方式,资本成本较低,并且可以稳定公司的控制权。
7、与发行债券相比,银行借款限制条款多、筹资数额有限,但是筹资速度较快、筹资弹性较大。
8、承担固定性资本成本的筹资方式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如债务筹资、优先股筹资等。
9、债务筹资的缺点:①不能形成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②财务风险较大;③筹资数额有限。债务筹资的优点包括筹资弹性较好、筹资速度较快等。
10、发行公司债券与银行借款相比,资本成本负担较高,但期限长、利率相对固定,能够锁定资本成本。
11、资金有结余时,可提前赎回债券;预测利率下降时,可提前赎回债券,而后以较低的利率发行新债券。
12、与购买的一次性支出相比,租金可以在未来分期支付,并且可以通过项目本身产生的收益来支付,因此财务风险小,财务优势明显。
13、由于债务的利息或租金是固定的,当企业的资本收益率(息税前利润率)高于债务利率时,采用债务筹资可以增加普通股的每股收益,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14、融资租赁租金的计算
(1)租金取决于以下因素
(2)租金的支付方式——大多为后付等额年金
(3)租金的计算——大多采用等额年金法
①租费率(折现率)=利率+租赁手续费率
②假设残值归出租人,相当于承租人每期等额偿付租金,租赁期满再偿付租赁资产残值,则:
设备原值=后付租金×(P/A,i,n)+预计残值×(P/F,i,n)
整理,得:后付租金=
③假设残值归承租人,即承租人无需偿付租赁资产残值,则:
后付租金=设备原值/(P/A,i,n)
④先付租金=后付租金/(1+i)
注意:租金摊销计划表的勾稽关系:
应计租费=各期期初本金 Ⅹ 租费率
支付租金=后付租金,即,每期等额偿付租金。
本金偿还金额=支付租金 – 应计租费
本金余额=各期期初本金-本金偿还金额
三、股权筹资
1、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有: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如非专利技术)、特定债权等。注意:没有特许经营权!
2、定向增发属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即面向特定对象如战略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因此有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定向增发可能引入新股东,从而改变原有股权结构
3、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作用包括:①提升公司形象,提高资本市场认同度;②优化股权结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③提高公司资源整合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④达到阶段性的融资目标,加快实现公司上市融资的进程。
4、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均属于外部股权筹资)的特点
比较维度
吸收直接投资
发行普通股
出资方式
多样化,能够 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主要为货币资金,不易及时形成生产能力
控制权集中或分散
控制权集中:
①容易进行信息沟通;
②不利于公司治理
控制权分散:
①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分散公司控制权,有利于公司自主经营管理;
②容易被经理人控制
是否以股票
为媒介
不以股票为媒介:
①资本成本(主要是 用资费用)
高于股票筹资;
②手续简便、筹资费用低;
③不易进行产权交易
以股票作为媒介:
①能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
②有利于市场确认公司的价值;
③流通性强的股票交易,也容易被恶意收购;
④资本成本较高(相对于债务筹资)
注意:债务筹资方式中的融资租赁也能够较快形成生产能力。
5、普通股筹资成本较高的原因主要包括:①股权投资者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要求较高的收益率;②股利、红利税后支付,无法获得抵税效应;③普通股发行、上市费用较高。
6、股权资本成本高于债务资本成本,因此发行普通股和利用留存收益的资本成本高于长期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本成本;由于利用留存收益不用发生筹资费用,留存收益资本成本低于发行普通股;长期借款的资本成本通常低于发行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由低至高的顺序:长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利用留存收益、发行普通股。
7、利用留存收益筹资,不用对外发行新股或吸收新投资者,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可转换债券的转换、认股权证的执行,都导致公司发行新股,从而可能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吸收直接投资可能引入新的股东,也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
8、股权筹资的优点:①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②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③企业财务风险较小。
债务筹资的优点:筹资速度较快、筹资弹性较大、资本成本较低、财务风险大。
9、与发行普通股相比,吸收直接投资的缺点: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不易进行产权交易。
吸收直接投资本身的优点:手续简便、筹资费用较低;投资者比较单一,公
司与投资者易于沟通。
10、股票上市的目的包括:①筹措新资金;②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③确定公司价值。
11、非公开直接发行是面向少数特定对象直接发行股票,因此,发行弹性较大,发行费用较低。有利于筹集足额的资本属于公开间接发行的优点。无论非公开直接发行还是公开间接发行,都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
12、留存收益筹资特点:维持公司控制权分布;筹资数额有限;不发生筹资费用,但有筹资成本,即机会成本,且无须支付现金;
13、盈余公积金可用于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转增股本(实收资本)和弥补公司经营亏损,但不得用于以后年度的对外利润分配。
14、上市公司面向母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有利于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15、发行普通股筹资,能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有利于市场确认公司的价值,但流通性强的股票交易,也容易在资本市场上被恶意收购。因此,发行普通股筹不能防止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被恶意收购。
16、由于债务利息可以抵税,而股利不能抵税,此外股票投资的风险较大,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要求的收益率较高,所以普通股资本成本大于债务资本成本。
17、债权人无权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会改变和分散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因此,相对于股权筹资,在信息沟通与披露等公司治理方面,债务筹资的代理成本较低。
四、衍生工具筹资
1、由于可转换债券在未来可以行权转换成股票,在债券发售时,所确定的转换价格一般比发售日股票市场价格高出一定比例,如高出 10%~30%。从而在债券转股时,相当于以高于债券发行时的股价间接实现更高价位的股份发行。(这是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真实用意。)
2、赎回与回售的比较
项目
性质
保护对象
适用情况
赎回
发债公司的看涨期权
发债公司
股价连续高于转股价格,目的是加速债券转换
回售
债券持有人的看跌期权
债券持有人
股价连续低于转股价格
赎回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一段时间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
赎回有助于促进债券转换为普通股
赎回用于保护债券发行公司的利益。
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的面值
回售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
回售对于投资者而言实际上是一种卖权,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持券风险
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卖回给发债公司的条件规定,相当于债券持有人的看跌(卖出 )期 权,用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3、可转换债券的筹资特点有:①筹资灵活性;②资本成本较低;③筹资效率高;④存在不转换或回售的财务压力。
4、认股权证特点:认股权证没有普通股的红利收入和相应的投票权;认股权证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工具而不是高风险的融资工具;认股权证是一种融资促进工具。
5、依据我国 2014 年起实行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不可转换优先股)
①采取固定股息率;(固定股息率优先股)
②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强制分红优先股)
③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累积优先股)
④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6、优先股筹资特点: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有利于股份公司股权资本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保障普通股收益和控制权;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优先股股利是固定支付的,所以增加了财务风险。
7、赎回条款和强制性转换条款都是为了促进债券转股,用于保护发行公司利益。回售条款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卖回给发债公司的条件规定,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转换价格是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内据以转换为普通股的折算价格,不是保护债券发行公司或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条款。
8、优先股的基本性质包括:①约定股息;②权利优先;③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既可以采用固定股息率也可以采用浮动股息率;
优先股既可以强制分红也可以非强制分红。
9、优先股具有某些与债券类似的属性:
债券投资者和优先股股东均无表决权,因此均不影响普通股股东的控制权;债券利息和优先股股息都属于固定性资本成本,都会产生财务杠杆效应;债券利息可以抵减所得税,优先股股息不能抵减所得税;债券利息是公司的法定债务,优先股股息不是公司必须偿付的法定债务。
10、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或者转换比例,自由地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因而具有买入期权的性质。
11、由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收益中,除了债券的利息收益外,还附加了股票买入期权的收益部分,因此,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有时甚至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12、赎回条款能使发债公司避免在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按照较高的票面利率支付利息所蒙受的损失。即,企业在发行可转换债券时,可通过赎回条款来避免市场利率大幅下降后仍需支付较高利息的损失。
13、回售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用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降低投资者的持券风险。即,对附有回售条款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而言,当标的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把债券卖回给债券发行人,将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利益。
13、参与优先股的股东除可按规定的股息率优先获得股息外,还可与普通股股东分享公司的剩余收益。
累积优先股是指公司在某一时期所获盈利不足,导致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以支付优先股股息时,则将应付股息累积到次年或以后某一年盈利时,在普通股的股息发放之前,连同本年优先股股息一并发放。
五、筹资实务创新
1、中期票据融资特点:发行机制灵活、用款方式灵活、融资额度较大、使用期限较长。
2、股权众筹融资:由证监会负责监管,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进行,通过互联网形式公开进行,融资方为小微企业。
3、商业票据筹资灵活方便、融资成本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