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方红新发行基金预告「基金东方红」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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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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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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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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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过去三个月指2019年4月1日-2019年6月3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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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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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权益方面,尽管二季度A股受中美贸易战波折有所回调,但是得益于中美两国央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上证综指在上半年上涨19.5%,创业板指上涨20.9%,权益市场整体取得了较好的回报。展望未来,从宏观环境来看,经济增长仍然面临下行压力,货币政策有望继续维持宽松,但是随着社融增速从底部回升,流动性宽松的边际力度预计较上半年有所减弱。从股市估值来看,相较于去年年底的低位,目前已有所修复,个别行业估值拉升至历史偏高区间。相较于年初,未来权益市场更关注结构性机会,一些优质公司仍然具备投资吸引力。因此,我们仍然坚持价值投资理念,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维持对估值合理、基本面稳健的优质龙头公司的配置。
转债方面,经过二季度权益市场的回调,转债整体的估值水平较一季度末有所压缩,转股溢价率再次回到了历史偏低位置,同时随着市场的扩容,优质转债标的进一步增加,相较于其他资产而言,转债当前的配置性价比较高。因此,我们将维持较高的转债配置比例,同时结合对转债公司基本面的研究,以及对股票及转债自身估值、条款的考量,精选性价比高的转债进行配置。
债券方面,二季度债券市场略有波折。3月经济、金融数据公布后,市场对经济企稳的预期进一步增强,利率出现了一波快速的上行;而在“五一”突发的贸易摩擦升级影响下,市场风险偏好下降并逐渐转为担忧贸易战影响下经济进一步下滑,债券收益率下行但未及4月初低点,后期虽有“包商事件”的影响,但利率债整体窄幅震荡。而为了对冲上述事件的影响,货币政策也由4月边际收紧转向了宽松,央行呵护市场之举缓解了“包商事件”带来的半年末资金结构性分层的局面。全季来看,10年国债从3.13%上行至3.22%,上行9bp;10年国开从3.66%下行至3.61%。
展望三季度,整体环境对债市仍有支撑。在外部不确定因素未消除之前,货币政策难以转紧,而中美贸易问题尽管在G20峰会上有所缓解,但之前对2000亿美元商品增加的25%的关税并未取消,三季度出口的压力依然存在。从内部来看,地产销售和投资逐渐下行、三四线城市棚改效应消退、新开工增速下行以及因城施策的调控政策下,三季度地产销售和投资增速将逐渐下行,经济依然承压。尽管积极的财政政策将起到一定的托底作用,但难以改变趋势。在宽松的货币政策及经济承压的环境下,收益率易下难上,机会成本较低。
信用债方面,“包商事件”的潜在影响仍未消除,信用利差扩大是必然趋势,可关注信用债利差趋势性上行中,资质较好品种的错杀机会。同时,由于机构需求将更加集中于高等级债券,AAA品种的溢价未来将持续。操作上,后续我们将继续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发现超额收益机会,挖掘优质短久期品种进行配置。三季度大概率仍会维持较宽松的资金面以及较低的回购利率,或使得债券票息收益更为确定。因此,我们将继续杠杆票息策略力争获取这部分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130元,本报告期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0%;截至本报告期末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3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117元,本报告期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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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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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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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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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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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不可投资于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不可投资于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险为主要目的。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等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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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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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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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不存在申购、赎回或交易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dfham.com。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