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什么意思「选物政地有什么限制」
什么是城投公司
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城投公司全 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 权等资产设立,从事政府制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 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城投公司的发展历程
1992年7月,第一家城投公司在上海成立,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之后重庆、广东等省市也相继成立城投。起初,城投公司的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都由财政拨款,其余以财政担保向银行贷款。这类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的资产,导致债台高筑,举步维艰,给 地方财政造成较大负担。
2008年4万亿投资刺激政策出台后,城投开始进入繁荣期,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组建地方投融资平台。
2010年发改委发2881号文,明确规定,凡是申请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偿债资金来源 70%(含 70%)必须来自公司自身收益。这一政策的出台,有效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更好地发挥债券融资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的城投平台约2500家。
政府的平台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1 空壳类
这类其实可以说是政府融资平台,它成立的目的就是给政府融资,资金用于建 设公益性项目。债务也主要靠财政性资金偿还。这类平台的使命就是融资,没有什么主营业 务。虽然是最明确的“平台身份”,这类企业未来的命运明确,是要注销或清退。
2 复合类
有的省份叫做实体类。意思就是除了给政府做融资之外,也负责一些公益性项 目的建设和运作,人员组织相对健全。目前来说这类平台是城投里面占比最高的,也是未来 转型最为模糊的一块。长远来说,是朝着运作公益性领域的国企转变。
3 商业类
有的省份叫做“市场类”,说白了就是这类平台自己主营业务很明确,可能跟 公益性项目关系也不大。比如有工程建设资质,有地产开发资质,或者一级土地开发资质等 等。或者一些企业其实只是代替政府,持有一些当地经营性国企的股权。这类企业未来的路 径是转变为一般经营性企业,不得替政府或者受政府委托融资。
如何界定城投?
界定是否属于城投,主要依据以下两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看公司股权结构,城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是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是看公司的业务类型,城投公司从其性质来说,它的核心特征在于公益性,而并非完全以 盈利为目的,他们所做的事是为政府办事儿。所以界定是够属于城投平台,还得看他的业务 类型是否符合公益性的特征。
政府平台分类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去甄别平台性质:
1、主营业务占比。一般来说,第二类也就是复合类平台,主营收入中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工 程代建收入占比较高,大部分超过三分之二这个水平。但是具体去看建设项目在什么领域, 根据项目性质去判断是不是公益性质占比较高。
2、存货上去看。城投存货以土地和在建工程为主,重点关注在建工程项目情况。重点看是 以公益性项目建设为主,还是以地产开发成本、旅游商业项目等经营性为主。
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构成。关于应收款目前争议很大,报表真实性普遍怀疑。但是作 为投资决策的信息要素之一,应收款构成是以政府工程款项为主,还是以和其他经营性企业 为主,也需要去关注。按照这几个方面来看的话,比如各地的一些××金控、××国资类 企业,严格来说有的已经成为政府的国企持股平台,或者用来进行增信担保的类担保公司, 就不能把它作为过去的城投公司看待。
4、其他。比如一些营业外收入以土地开发平整,或者是旧改项目开发为主的企业,虽然挂 着××市政投资或者高新投资的名号,其实已经变型为国企类房地产企业,更不能当做城投, 虽然卖项目的都按照政信来宣传。对于城投类项目的投资,如果还是想往政信上靠,除了前 面提到的分类,相比于以往要关注城投管理人员的构成。
目前在发项目的部分城投,人员已经在 2019年进行了密集变更。原先的管理人员可能是之前财政部门等单位人员调动过来任 职,本身是有行政级别的。人员社会聘任后变更,逐渐以 85 甚至 90 后年轻人员为主,之前与政府部门没有任何交集。这类企业就格外需要关注其主营构成的变化。
总的来说,“政信” 的标准正在深刻发生变化。单纯有个国资委、财政局做股东就能说有政府信用背书的时代已 经过去,政信的底线一再拔高,当下的决策,一定要考虑到两年到期后的可能的变化。
城投的底层逻辑
最近,市场上弥漫着一股悲观情绪,尤其是政府融资平台。省级平台某国有资本运营有 限公司延期兑付,天津市某公司资管计划延期兑付。辽宁省、内蒙古、天津 GDP 挤水,也 挑拨着市场的神经。今天,我们就来给市场来点正能量,说说我为什么看好平台。
1 平台不会出现毁灭性问题
哪些是毁灭性问题:实际控制人失联或死亡,民间借贷,资金转移至海外等问题。这些 问题是高压线,一碰就死。平台不会出现这些问题,这表明平台不会遭遇毁灭性打击。
2 平台背后是政府信用
虽然国家一再声明“谁的孩子谁抱走”“打消中央兜底的幻想”,但是从平台的操作层 面,即省、市、区县来说,有几个敢真的让平台出现问题的?晚几天兑付,都惹得市场一阵 骚动,舆情满天飞,在保稳定的大局下,哪个地方政府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有句话说的好,平台如果真的出问题了,一盘点平台资产主要是政府的应收账款,以及 其他平台和政府部门(财政局、土储、管委会)之间的其他应收款。按着这条线就可以去找 政府。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平台是地方政府的平台,对于国家来说,地方政府是自己的孩子。孩子闯祸了,当家长 的要板起脸,打屁股,事后还得当家长的去擦屁股。不理解的可以想想为什么 2014 年要出 43 号文。
3 平台不敢违约
要是某个经济一般的区县市的平台出问题,那可能就要出大问题的。
去年,贵州要求收回承诺函,都引 得金融机构做贵州项目很谨慎,要是真的出问题,天知道要出什么大篓子。上面的分析看出, 平台不敢违约。
4 平台不能违约
平台债务主要来自银行,少说十几万亿的规模(包括城投债、政府购买服务和 PPP融的资,类平台企业的融资,调出名单的平台的融资)。这个不是小事。
往大了说,煤炭行业、钢铁行业、纺织业出问题,那叫产能过剩,需要出清。可以银行和平台出问题,那就不是小事了。银行业出问题,是可能引发经济危机甚至动荡的。平台问题,背后是政府问题。我们国家能承受的住希腊式的政府问题吗?能承受得住底特律式的地方政府破产吗?
5 平台出问题,政府有动力出面协调
平台一旦出问题,政府有动力出现协调,因为这个涉及到政府自己的切身利益了。虽然说现在市场在经济中发挥相对主导的作用,大家“不找市长找市场”,但是市长一发力,市场也得跟着动。
一些中小民营企业破产了,一些国有企业违约了,那是市场出清的过程,政府没有救助 的义务。可是,平台出问题了,政府的钱袋子就麻烦了。并且,大家都知道行政力量相对市场强势多了。
6 实践来看,平台出问题的很少
债券市场黑天鹅乱飞,上市公司不断暴雷,民企不良突突地冒,可是平台违约的有几个?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到期没兑付,然后呢?不还是延期兑付了。天津市某公司资管计划 延期兑付了,然后呢?马上开始大量回笼资金,解决债务问题。实践中来看,平台出问题的 很少。
7 政府调节的手段较多
政府的钱袋子是一个大概念,这个钱袋子里面有财政收入、转移支付、城投债、地方政 府债券、平台债务,因此平台债务只是政府钱袋子的一个很小的部门罢了。不过毕竟是政府 自己借的钱,还是很认账的。如果平台真的出问题,政府动用大钱袋子,来解决平台债务的 问题,压力相对小很多。再说了,各平台之间互帮互助,也能很好的解决平台债务问题。
8 对政府官员追责
部分地区甚至明确发文,要求各区域管理自己本地的平台债务问题,出现问题对官员进行追责。如《重庆“分债、限量、控资、追责”严管融资平台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17】10号),其中四川省文件明确要求“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突出、整改措施不到位和债务风险管控不力、债务风险超过预警线的市(州),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 控”。力度相当之大!
9 金额机构对平台问题的态度
如果国企、民企出风险了,各金融机构看谁跑得快,抽贷现象很常见。有的企业,就是因为一些舆情导致金融机构收贷,而导致资金流断裂。
可是,金融机构对平台的态度不是这样。如某省会城市下面的县级市,在2015年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舆情,说当地政府债务高达500亿,且政府官员被查,但最后也没有爆发平台问题。(事后政府澄清事实,要求媒体 撤销相关报道,这是后话。)这要是企业的话,早就废了。
现在,该地区每年从省政府那里 获得大量政府转贷收入,过得也很滋润。可预期的未来,该地区政府债务也不会爆发。因为有省政府帮着托底呢。
10 房地产为平台托底
从 2016 年开始,部分二线三线城市房地产开始火爆。房地产火爆,通过土地财政,可 以让政府的钱袋子鼓起来,政府的钱袋子鼓起来了,平台债务问题也就自然化解了。什么时候,房地产真的不行了,甚至到了美国次贷危机那样的房地产泡沫破裂的时候,房地产的托 底作用才会失效,平台问题才会真正的爆发。
春秋之时,齐国管仲提出“官山海”政策,搞“盐铁专营”,变相向老百姓收税,“取 之于无形,使人不怒”,以扩充财库。而今,政府“官土地”,通过垄断土地来充盈国库。异曲同工啊。
如何挑选优质的城投
城投行业是一个极为特殊的行业,不能通过常用的各类指标去分析,因此,确定一个企 业为城投企业是做项目决策的前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的定义,城投公司,是指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通过财政拨付或注入土地、 股权等资产,承担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但实际中,轨交类企业、建筑施工类企业、港口建设类企业、水务燃气类企业虽然也满足该定义,但这一类企业的业务更为市场化,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一类企业不能算是城投企业。真正判断一个企业是否为城投企业的标准主要是企业所承担的项目是否以公益性的为主,企业的收入来源是否以政府回购收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
好的城投企业应有以下特征:
1.城投企业所依托的行政级别越高越好——看股权。
2.城投企业所在的区域财政与经济实力越强越好,债务规模适中——看政府工作报告和财 政预决算报告。
3.城投企业与所在区域政府的紧密度越高,偿债意愿越强——看报表。
4.城投企业自身资产规模与区域经济较为匹配,非标借款越少越好——看报表。
5.城投企业信用记录瑕疵越少越好——看征信记录。
总体来说,城投行业作为一个最具中国特色的一类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依然会承担着稳增长的作用。
政策面来说,从短期来看,一些地区财政过度依靠转移支付,过度依靠举债 进行建设,但没有相关产业支撑,非标市场已经发生违约的低评级地区仍然需要规避,从长期来看,城投的监管政策趋严,地方融资渠道规范化,城投平台转型等,城投必将迎来去产能。
从租赁公司的角度来说,合理的配置一些城投资产也有利于实现资产的多样化,但依然 要时刻关注城投的政策风险和区域风险,关注国家对于隐性债务的处置态度,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关注项目的合规性,避免以公益性资产及其收益作为融资标的和还款来源,合理合法 的分享城投行业发展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