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债券市场违约事件详情(前因后果及进程)「史诗级耍流氓 海航昨天的违约操作 堪称中国债券无耻NO 1」
“骗子、骗子、骗子!”
“卑鄙!”
……
昨晚8点,在13海航债兑付前夜,海航集团临时开会,要求延期支付这笔债,惹得无数投资者痛斥。
结局就是,今天“兄弟债券”15海航债重挫23%,盘中临时停牌。海航也作为无耻NO.1载入了中国债券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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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突击开会
欲延期兑付13海航债
欠债还钱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但如果你实在还不上,想延期怎么办?
昨晚,海航集团给大家展示了一个神操作,在整个A股资本市场想必是头一遭。
4月14日晚六点半,海航突然给投资者们发了邮件,表明当晚就要召开13海航债持有人会议。
不仅如此,海航还要求投资者在19点前,即半个小时之内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要提供的材料不少都要求加盖公章,有的还需要逐页签字。
海航的迷惑行为让投资者们一脸懵逼。
一位私募投资者表示,公司行政已经下班了,哪还能盖章啊!许多投资者根本来不及准备材料,这也意味着他们无法参会表决。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投资者纷纷谴责海航不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部分完成参会登记后的投资者,在8点登进了海航的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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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面一度失控
投资者抨击会议召集不合法
会议开始后,投资者终于明白海航葫芦里卖什么药了。
13海航债是海航在2020年4月15日到期的一笔公募债,发行规模11.5亿元。
是的你没看错,会议的隔天这笔债就到期了,海航就该还钱了。
结果兑付前夜,海航出来搞事情了。
海航表示,要把这笔债延期一年兑付,也就是2021年4月15日才还钱,并且这个事儿就不提前通知了,因为疫情啥的也就不现场召开了,大家网络投票就行。
更离奇的是,海航竟然还要求持有人在当晚九点半前发送表决邮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视为“弃权”。
这下彻底把投资者惹火了。
会议召集不合法,是众多投资者抨击最多的一点。
投资人:我想你们回答一下,你所谓的打电话是否属于叫做公告?如果有公告的渠道,渠道没有及时发布你们就开会了,是否违反持有人会议的规则!
主承:我再把会议规则涉及到“公告”的条款跟大家读一下,可以吧?
背景音:不用读了!没有意义的,读啥?
投资人:发行人已经非常无耻了,希望律师和主承关注这一点,和你们的职业风险!
投资人:这两个议案都没有进行公告过,我们认为都不得进行表决!请主承做出回答!
在投资者怒发冲冠的接连逼问下,主承销商和发行人陷入沉默……
而另一个让投资者愤怒的是,在向主承安信证券提问“你们是何时得知有这个会议”时,安信一直答非所问。
投资人:再一次提醒安信证券,你现在做的是遗臭万年的事情!
主承:我们已经尽力做出维护大家权益的,都在配合大家了。
投资人:你们是在配合发行人突击开会!(情绪激动)。
投资人:我想问一下主承什么时候知道的,我只想问一下主承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件事情的?
主承:主承在这次债债权持有人会议中,仅是参会者。
投资人:我想问一下你什么时候知道的?你是不是跟我同时知道的!
主承(复读机模式):13海航债是有债券代理人的。
投资人:不,我想问一下主承什么时候知道了这件事情?我只想知道这个。我的问题是主承什么时候知道了这次会议要在今天这个时候召开,希望主承直接回答!
主承:我的回答是13海航债是有债券代理人的,谢谢。
……
投资者们火气还没消,主承和发行人就灰溜溜地走了,只留下一个联系电话和邮箱……
这要不是电话会议,愤怒的投资人估计早把主席台掀了。
隔着屏幕,小编都感受到了电话会议现场的刀光剑影,投资者们恨不得穿过电话给海航和安信一顿暴击。
“到底是谁开的会?。”
“你们用这种下三滥的方法真的会是遗臭万年的!”
“已经耍流氓耍到这种程度了!”
最后,会议在投资者一片骂骂咧咧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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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海航债惨遭市场“扫射”,暴跌停牌
结果今天一大早的,海航就出来道歉。可市场怎么会买单?
今早开盘后,愤怒且无奈的投资人不计成本抛掉海航债。受“兄弟债券”的影响,15海航债暴跌23%,盘中临时停牌。
根据WIND资料显示,加上这次风波的13海航债,海航目前还有8只存续债券,共计151亿元。
13海航债兑付事件还没有结果,15海航债投资人已经在市场上做出表态。海航151亿存续债是否都要走延期兑付的道路,如果全部延期的话,算不算事实上的违约呢?
而网上已经出现调侃,此前我国债券市场饱受违约事件影响,各方都希望能够早日研发出解决债券违约难题的工艺。这项新工艺被称为“永续法”。
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债市,没有最骚,只有更骚。
海航集团可以说再次打开了不要脸的下限。债市都知道他岌岌可危,随时都会爆雷,但临终之前这顿操作,就显得有些流氓了。当然,作为流氓,它并不孤独。和安信证券的联手操作,狠狠把债权人玩弄了一把。
可以说,海航完全没有把债券规则放在眼里。若要延期兑付,那就早做准备,大家心里有底,为何要在最后一刻整出这样一波骚操作呢?
结局可以不完美,但程序总归要正义吧。债券投资人的权利就这么不堪吗,什么信息披露、什么保护投资人利益,难道只是一纸空文?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难道就这么被轻易践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