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2020年三季度报「浙商银行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3月27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商银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商银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明、韦东良、胡天高、朱玮明回避表决。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浙商银行根据经营需要,对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要,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同意将《关于浙商银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浙商银行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关于浙商银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在浙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
■
注: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构成本公司对客户的业务开展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实际交易方案以本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监管制度中规定的范围,由本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定。
(一)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章启诚,属于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20亿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65号汇金国际大厦,经营范围为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2018年末,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级总资产636.63亿元,总负债8.83亿元,营业收入346.23万元,净利润20.19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并向本公司派驻黄志明董事。
(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陆建强,属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35.89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经营范围为经营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总资产586.95亿元,总负债390.19亿元,营业收入31.68亿元,净利润8.18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三)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童亚辉,属于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经营范围为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储存)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社会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集团并表总资产2106.85亿元,总负债1027.63亿元,营业收入932.80亿元,净利润46.96亿元;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级总资产578.35亿元,总负债308.50亿元,营业收入725.42万元,净利润36.65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并向本公司派驻韦东良董事。
(四)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陈敏,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号A幢15-18楼,经营范围为各类财产保险业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监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五)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潘鑫军,属于上市公司,注册资本699365.58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2018年末,总资产2268.7亿元,总负债1745.97亿元,营业收入103.03亿元,净利润12.81亿元。
(六)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邱建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180万元,注册地址为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生产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及配件、煤炭(无储存);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进出口业务。2018年末,集团并表总资产775.86亿元,总负债538.93亿元,营业收入940.56亿元,净利润16.31亿元;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本级总资产216.10亿元,总负债149.68亿元,营业收入20.39亿元,净利润5.25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并向本公司派驻高勤红董事。
(七)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徐永安,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注册地址为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和经营电子电气、医药化工、影视娱乐、建筑建材、房产置业、轻纺针织、机械、航空服务、旅游服务、商贸物流、信息网络、金融投资(不含互联网金融)、教育卫生体育、畜牧草业(以上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货物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集团并表总资产725.76亿元,总负债410.18亿元,营业收入535.15亿元,净利润19.08亿元;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级总资产386.15亿元,总负债147.01亿元,营业收入73.44亿元,净利润17.49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并向本公司派驻胡天高董事。
(八)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罗旭峰,属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8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二层、三层,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总资产113.14亿元,总负债92.49亿元,营业收入45.97亿元,净利润1.23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九)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毛剑宏,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500亿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经营范围为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关联关系: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4.7%股份,并向本公司派驻朱玮明董事。
(十)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益芳,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17楼,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实业型风险投资,信息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技术性服务,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煤炭(无储存)、润滑油、机械设备及配件、矿产品(不含专控)、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集团合并总资产454.13亿元,总负债305.44亿元,营业收入273.82亿元,净利润2.29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4.49%的股份,并向本公司派驻楼婷董事。
(十一)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人代表沈秀萍,属于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绍兴市柯桥区华齐路1066号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18楼,经营范围为对国有及其他企业的投资。2018年末,集团合并总资产1660.99亿元,总负债1136.80亿元,营业收入59.12亿元,净利润6.81亿元;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级总资产251.80亿元,总负债194.16亿元,净利润4767.49万元;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级总资产92.37亿元,总负债86.27亿元,营业收入5248.48万元,净利润1.48亿元;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总资产82.21亿元,总负债29.58亿元,营业收入6.81亿元,净利润4.7亿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58%股份,并向本公司派驻葛梅荣监事。
(十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鲁伟鼎,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2号楼;经营范围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持有本公司3.78%的股份,并向本公司派驻监事长于建强。
(十三)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肖风,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463号17层,由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3.78%股份的股东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十四)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吴捷,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9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17F,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机械电子产品、电器及配件;服务实业投资,机械电子产品、电器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2018年末,集团合并总资产136.31亿元,总负债101.51亿元,营业收入69.43亿元,净利润8404.68万元;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级总资产63.92亿元,总负债51.21亿元,营业收入12.22亿元,净利润1263.63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过去12个月监事黄海波担任该公司董事、高管。
(十五)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周永利,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2亿元,注册地址为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永利新村,经营范围为生产纺织品、化纤原料、冷轧钢材,火力发电,经销纺织原料、建筑材料、纺织品,销售机械设备,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纺织品、化纤原料、钢材等自产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批发零售煤炭,财务咨询服务。2018年末,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级总资产150.98亿元,总负债61.48亿元,营业收入27.04亿元,净利润1.69亿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过去12个月董事夏永潮担任该公司高管。
(十六)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邹平笙,属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州市江干区五星路66号19层、20层、21层、22层、24层(电梯层21层、22层、23层、24层、26层),可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范围内的各类人身保险。
关联关系:本公司过去12个月董事夏永潮担任该公司高管。
(十七)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章伟东,属于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3.58亿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笛扬路1363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等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2018年末,总资产1011.82亿元,总负债919.31亿元,营业收入25.42亿元,净利润9.49亿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过去12个月董事夏永潮担任该公司董事。
(十八)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杨军,属于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52.2亿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337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限许可证核定代理险种经营)。2018年末,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829.25亿元,总负债753.35亿元,营业收入20.66亿,净利润7.12亿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朱玮明担任该公司董事。
(十九)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汪路平,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1亿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199号浙江农资大厦,经营范围为化学农药、化学原料、农用机械及配件、中小农具、汽车(含小轿车)的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农业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土壤修复,农作物种植技术服务等农资产品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年末,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6.28亿,总负债7.64亿元,营业收入6.26亿元,净利润1.83亿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监事黄祖辉担任该公司董事。
(二十)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是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和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制度定义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本公司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监事、总分行高级管理人及有权决定或参与公司的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基于与关联方原有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公司业务,符合本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