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公司债券「私募债券基金」
债券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私募债券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公募债券与私募债券在欧洲市场上区分并不明显,可是在美国与日本的债券市场上,这种区分是很严格的,并且也是非常重要的。
私募债券概述
私募债券的发行相对公募而言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私募的对象是有限数量的专业投资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等。一般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对私募的对象在数量上并不作明确的规定,但在日本则规定为不超过50家。这些专业投资的投资机构一般都拥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债券及其发行者具有充分调查研究的能力,加上发行人与投资者相互都比较熟悉,所以没有公开展示的要求,即私募发行不采取公开制度。购买私募债券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转手倒买,只是作为金融资产而保留。日本对私募债券的转卖有一定的规定,即在发行后两年之内不能转让,即使转让,也仅限于转让给同行业的投资者。
私募债券的优、缺点对比
优点
1、发行成本低。
2、对发债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
3、可不需要提供担
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
5、有利于建立与业内机构的战略合作。
缺点
1、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我国所谓合格投资者是指注册资本金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或投资组织。2、定向发行债券的流动性低,保和信用评级。只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
公募债券与私募债券的差异
1、公募债券向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募集的债券,需按法定手续,它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转让。
2、私募债券是指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债券的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
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目前考虑的是发行前由承销商将发行材料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备案是让作为市场组织者的交易所知晓情况,便于统计检测,同时备案材料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这不意味着交易所对债券投资价值、信用风险等形成风险判断和保证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者将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在风险控制措施方面,将采取严格的市场约束,同时,要求券商在承销过程中进行核查,发行人按照发行契约进行信息披露,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责任。同时,投资方和融资方在契约上比较灵活,可以自主协商条款,参照海外的经验,采取提取一定资金作为偿债资金、限制分红等条款。
目前司法解释中唯一可借鉴的是人民银行对民间信贷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规定。证监会将建议承销商引导发行人在同期贷款3倍利率之内定价。
在企业选择上,试点时期证监会将在中小企业集中的浙江等省市展开试点,但企业选择由券商来主导。目前各券商对此态度均较为积极,希望将此作为新业务增长点。
值得注意的是,与目前债券承销中选择发行人是工作重心相比,受到目前投资人群体有限的影响,券商在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时,首要工作或是培养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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