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债券「城市更新专项债券发行政策」
晶报APP 易少龄 2020-05-19 19:27
5月18日,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30家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成功发行2020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七至五十六期)119亿元。加上之前1月13日和4月2日成功发行的一般债券8亿元和专项债券176亿元,截至目前,深圳今年共发行政府债券合计303亿元。按照财政部要求,在5月底前已将提前下达深圳2020年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新增额度全部发行完毕。
据悉,此次发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债券期数多,本次共发行30只专项债券,分别在中央结算公司深圳中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招标发行;二是首次发行30年期债券,考虑到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限管理,为了获得长期低成本稳定资金,我市首次发行30年期超长期债券;三是利率低,平均利率为3.09%,其中五年期利率2.27%,七年期利率2.80%,十年期利率2.93%,十五年期利率3.43%,二十年期利率3.55%,三十年期利率3.72%;四是各期债券边际认购倍数差异较大,部分债券边际认购倍数在4左右,最高的则为10.5(达到理论最高边际认购倍数)没有,为三十年期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10亿元;五是发行11.5亿元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对接国家顶层战略,服务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六是首次将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债券资金用途严格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安排具备落地条件,或已开工、能够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其中用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领域41.37亿元(占比34.76%),卫生健康领域30.92亿元(占比25.98%),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11.97亿元(占比10.06%),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域11.5亿元(占比9.66%),文化旅游领域10.98亿元(占比9.23%),其他领域12.26亿元(占比10.30%)。
市财政部门将督促各区各部门抓好债券资金组织使用,推动债券资金早使用、早见效,助力大湾区建设,发挥专项债券对投资的撬动作用,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