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
时间:2022-10-31 09:04:17 • 来源:广州日报
进入7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又调整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明确,2021年度(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下限为33786元和2100元。
根据通知,2021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100元),不高于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786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即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通知明确,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并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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