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公积金「天津公积金官网查询」
一、异地转入
申请条件
职工在天津稳定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将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天津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注意: 整体迁入天津企业及本市承接的产业转移单位,集中为职工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相关转入手续可由单位向辖区管理部预约集中办理。
如何办理
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一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
业务管理
1、缴存单位和职工虚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的,不予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缴存单位利用地域间政策差异协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2、单位和职工的违法信息将纳入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并按照规定向相关信用信息系统报送。
3、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接续等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办理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 [查询具体网点]
地址电话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电话:022-12329)
二、电子渠道办理
申请条件
一、已成功签约
电子公积金签约提供两种方式:柜台签约和网上签约。柜台签约需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以及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到任意一个管理部(分中心)办理;网上签约的职工必须开通合作银行个人网银,并持有网银盾。职工在中心网站登录后,进入签约页面,根据页面提示使用网银盾完成签约业务。
二、线上注册
已签约的用户需要官网、手机APP或官方微信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用户即可办理五类电子公积金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地址为:www.zfgjj.cn。点击官网首页右上方的“手机APP”即可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手机APP、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TJZFGJJ”进行关注/绑定。
用户在电子渠道注册前,应已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在电子渠道注册时,身份证末位为X的职工,注册时需要输入大写X。
三、选择业务自助办理
线上电子渠道可以办理哪几类业务?
三大提取类业务: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提取和外省市户籍职工离开天津提取业务。
两大还贷类业务:提前还款和余额还贷业务。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日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额限制
提取类业务:单笔(日)最高限额10万元。
还款类业务:单笔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且不能结清贷款。
如需办理的业务额度不满足以上要求,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
办理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 [查询具体网点]
咨询电话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电话:022-12329)
Q:如果职工办理的是公积金(组合)贷款,通过电子渠道办理提前还款或余额还贷业务,可以偿还按揭部分贷款吗?
A:目前电子渠道办理提前还款和余额还贷业务都只能偿还贷款的公积金部分。
Q:电子业务是收费的吗?
A: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子业务签约免费,电子业务的办理也是免费的,用户收到的12329发送的短信提醒也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三、公积金提前还贷
两种方式
1、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
所需材料
借款人办理提前还款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借款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借款人身份证件 公积金卡 贷款账号
申请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的还需提供:
配偶本人需携带配偶身份证件 配偶公积金龙卡 夫妻关系证明
注意:①借款人应避开每月的还款日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②借款人如有逾期未还的,应先将逾期款项存入还款账户,在贷款银行扣款成功的下一工作日再办提前还部分贷款。
余额还贷业务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部分)的职工,贷款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可申请直接利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包括以下三个环节(各环节必须在同一天办理):
①借款人(配偶)持申请资料到管理部申请;
②管理部审核无误后,打印申请书,双方签字盖章;
③管理部为借款人(配偶)办理提取和还款手续。
办理流程
在建设银行办理组合贷款的职工,贷款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还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按揭部分。
业务办理包括以下四个环节(各环节必须在同一天办理):
1、借款人(配偶)持申请资料到银行申请;
2、银行审核无误后,打印申请书,双方签字盖章;
3、借款人(配偶)持申请书及申请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4、借款人(配偶)到银行提取并还款。
需要携带:借款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近期还款凭证、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
申请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的,还需携带: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卡、夫妻关系证明。
Q:我近日希望提前偿还全部公积金贷款,但是身份证到期,正在公安部门办理新的身份证,请问可不可以用户口本替代身份证?一次性提前还款?
A:您需在贷款银行指定的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金额,持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的柜台,通过审核,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业务。
Q:我在建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还有不到两年到期,现在由于一些原因我需要提前还清剩余的贷款,请问能否一次性从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中扣除?
A:您可持:1、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卡;3、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所有资料原件,本人到公积金中心柜台申请办理余额冲贷业务,当时通过审核,当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