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社保疫情期间减免「苏州公积金政策调整」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尽量减少大厅人员集聚,降低疫情蔓延风险,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倡导“不见面”服务模式,能网上办的请网上办,能缓办的请缓办!
经过多年的努力,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业务除了少量必须窗口审核的业务外,绝大部分业务已经实现了线上办理。我们整理了社保和公积金热点业务的“不见面”服务指南,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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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业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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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审批业务,可延缓至疫情结束后申请。延迟提交退休申请手续的,仍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作为退休时间,从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审批完成后中心将为您及时、足额补发基本养老金。
2、在职人员办理退休审批业务的,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收集好个人审批材料后办理。
3、中心已推出退休证免费寄送服务,如您有相关需求,可拨打中心咨询电话62888222留下收件地址及电话,我们将在审批完成后及时为您寄送退休证及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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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业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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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待遇测算及申请
操作路径: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或掌上APP-业务办理专区进行失业待遇申请。
2、失业金每月登记
操作路径: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掌上APP-业务办理专区、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个人中心进行每月失业金自助登记。
3、失业金终止
操作路径:网站-在线业务业务受理专区或掌上APP-业务办理专区进行失业金终止。
4、失业金接收函开具
操作路径: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自助开具失业金接收函。
5、创业人员一次性发放失业金
操作路径: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上传所需材料电子档,中心根据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一次性发放失业金。
6、失业金业务相关报表的打印
操作路径: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进行失业待遇申请、失业金终止、大龄失业人员延长发放失业金、创业人员一次性发放失业金业务报表的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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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业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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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报销
医保报销可以采用邮寄受理方式。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一楼医工生科(费用报销)(收)。建议尽量选用顺丰或邮政EMS寄送。中心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处理,并电话告知参保人员办理结果。
邮寄所需材料如下:
门诊报销所需材料:门诊医疗费用凭证(发票原件及相关明细);处方或病历记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市民卡复印件(请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大病住院报销所需材料:住院发票原件;住院期间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市民卡复印件(请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2、异地就医资格申请
操作路径:中心微信公众号中的“自助服务—个人中心—异地就医登记”。
操作说明:个人在微信端上传身份证、居外(转诊)证明后,后台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申请人员,线上备案完成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后附详细操作流程。
3、异地就医资格撤销
操作路径:中心网站—个人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异地就医资格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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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业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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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
业务说明:主借款人查询贷款基本信息、还款计划、还款记录等。
操作路径:网上业务—个人网上业务-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或自助服务终端— “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
2、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
业务说明:基于缴费及账户试算最长年限及最高额度,结果仅供参考,以申请时最终审核为准。
操作路径:网上业务—个人网上业务-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算;或自助服务终端—“贷款金额试算”。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
业务说明:苏州大市外购房,且房源所属地公积金中心受理异地缴存的购房人公积金贷款申请。
操作路径:网上业务—个人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异地贷款资格证明开具;或自助服务终端—“异地贷款资格证明开具”。
4、商贷主动摊还计划终止
业务说明:因贷款结清或个人原因需终止住房商业贷款主动摊还计划。
操作路径:网上业务—个人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主动摊还计划终止;或自助服务终端—“商贷主动摊还计划终止”。
5、商贷还贷一年两次提取终止
业务说明:因贷款结清或个人原因需终止住房商业贷款还贷一年两次提取计划。
操作路径:网上业务—个人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还贷一年两次提取计划终止;或自助服务终端—“商贷还贷一年二次提取计划终止”。
6、园区离退休一次性提取
业务说明:已办理园区退休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操作路径:网上业务—个人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园区离退休一次性提取;或自助服务终端—“园区离退休一次性提取”。
7、机关住房公积金还贷一年两次提取
业务说明:机关住贷主借款人已办理还贷一年两次提取申请,在还贷期间每年两次自助提取本人公积金。
操作路径:网上业务—个人网上业务-在线业务受理-机关住房公积金还贷一年两次提取;或自助服务终端—“机关住房公积金还贷一年两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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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业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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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操作路径:中心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微信公众号-在线业务受理专区;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APP-业务办理专区进行社保关系转入申请
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转出地开具的参保凭证内容填写申请信息。
二、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操作路径:中心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APP-业务办理专区;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转移类业务进行社保关系转出申请
注意事项:如以上渠道无法自助办理的,请先致电中心咨询热线62888222,中心会根据您具体情况提出办理方式建议。
三、住房公积金转入
操作路径:中心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转移类业务进行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
注意事项:以上办理渠道仅适用于苏州大市外住房公积金转入;苏州大市内住房公积金转入的,请咨询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四、住房公积金转出
操作路径:中心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转移类业务进行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
注意事项:以上办理渠道仅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转出至苏州大市内;住房公积金转出至苏州大市外的,请咨询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五、社保转出后封存住房公积金提取
操作路径:中心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APP-业务办理专区;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转移类业务进入封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注意事项:仅适用于:封存满半年,未在本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园区外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员工,并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其他条件的,请参阅中心网站业务指南或致电中心咨询热线62888222。
六、出国或到台、港、澳定居一次性提取
操作路径:按中心网站业务指南中规定方式办理
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业务指南中的规定内容并备齐材料。
七、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原公积金制度账户
操作路径:中心网站-在线业务受理专区进行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申请
注意事项:网上申请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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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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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操作路径: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一网通办(网址为one.sipac.gov.cn)—“个人”——“社会保障”——“申请居民医保信息修改”。
2、社保(公积金)密码挂失重置
操作路径: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密码重置”。
3、养老、医疗转入
操作路径: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APP —“在线业务受理”或“个人中心”—“区外社保转入申请”或“区外养老转移申请”。
4、业务咨询
疫情期间,建议参保人员选择网站咨询或拨打热线电话62888222进行咨询,尽量避免现场咨询。
5.其他业务办理提示
如果您至大厅办理综合业务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携带准确、齐全的材料办理,以免因材料不正确或缺漏导致多次往返。
(1) 购房一次性提取、还贷委托提取计划申请(非首次购房动用)
相关申请材料请对照H1、H2表格准备(中心网站可下载表格),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如前次动用房屋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如该房屋已出售的,也可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
*如前次动用房屋仅办理购房一次性提取、未动用过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该房屋已出售的,需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
(2) 还贷一年二次提取资格申请
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外普通住房并申请还贷一年两次提取,相关申请材料请对照H3表格准备(中心网站可下载表格)。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所需材料中的“贷款还款明细清单”原件需要银行盖章,并包含前次提取日期之后至本次申请提取日期之前60日内的所有还款记录、贷款账号、贷款余额、主借款人姓名等信息内容,非个人还款存折明细单。
*中心提醒已经申请还贷一年两次提取资格的参保人员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选择任意时间来提取,提取次数不超过两次。疫情期间,请办事人员减少出门,建议延后办理。
(3)女员工生育报销
对于符合办理条件,但未正常刷卡的生育女员工(例如回户籍地生育),在发票时间一年内均可来办理生育待遇柜面报销。特别是对于2020年以后生育但未正常刷卡的,疫情期间柜面生育报销业务暂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