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个人账户「公积金转移必须去原单位吗」
时间:2022-10-21 12:01:15 • 来源:许昌时刻
网络图片
按照住建部的部署,从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今后,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那么,我市的情况如何?7月3日,记者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采访。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科长刘永涛介绍,我市于6月16日成功接入由住建部开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成功办理了一笔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目前,该平台已正式启用。我市缴存职工想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可持有效证件到开户网点申请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职工想将住房公积金转出,可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若转出地或转入地其中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接入该平台,那么仍按我市原规定进行办理。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避免了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奔波,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伟锋说,该平台运行一段时间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办理流程,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佳、更便捷的服务。
刘伟锋提醒,新政已及时发布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的微信公众号“许昌公积金”上,市民可关注此微信公众号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0374-12329咨询相关情况。(记者 樊倩影)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精彩信息
2021-06-03
2021-06-03
2021-06-03
2021-06-03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