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月缴存额7月起调整「2020年上海公积金缴存上限」
2019年4月1日起,上海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将开始调整。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将由201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
4月1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发现,与往年不同的是,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根据不同的缴存比例而确定。
2019年度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图片来源于上海发布
其中,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各7%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290元,下限为338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各6%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820元,下限为29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各5%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350元,下限为24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下限,同样根据缴存比例而定。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各5%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350元,下限为242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各4%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880元,下限为194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各3%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410元,下限为146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各2%的,月缴存额上限为940元,下限为96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各1%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70元,下限为48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提前到4月1日开始,7月底结束。4月上旬为基数调整高峰期,希望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避免造成系统繁忙、网络堵塞等情况影响办理效率。
根据此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18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2018年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上,《通知》明确,2019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