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公积金贷款新政」
9月9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9〕127 号),主要从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二手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年限三个方面对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自 2019 年 9 月 9 日起执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次调整,表明了公积金贷款将进一步支持职工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有利于将市场潜在的改善性需求释放出来,促进楼市健康持续发展。
调整一 取消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原政策: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新政策: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影响分析:原来政策规定的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有至少一年的等待期。这次修改后取消了这个等待期,市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立即购买二套自住房。一般职工家庭要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少需要 10 年到 20 年,经过这么长的时间,随着时代社会发展,原有住房可能会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市民二次购买改善型购房的愿望会比较强烈。如果再设置等待期,是没有必要的。市民想再次购房,公积金贷款会立即出手帮忙。这可能会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数量增加。
调整二 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原政策: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 25%,套型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 4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 40%。
新政策:统一了商品房(期房、现房)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标准,即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2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30%。
影响分析:原来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多少按是否是二手房以及购房面积的大小来决定。以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为分界线,是在 10 多年前,楼市调控大背景下的一个产物。这些年,贵阳楼市发展迅猛,供应的产品多样化,户型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产品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特别是对于改善型需求,购买住宅户型面积普遍在 90 平方米以上。因此,取消按户型面积决定首付比例的规定深得人心。统一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标准也非常及时,增加可操作性。同时,用公积金贷款无论购买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首付比例都比原来规定的下降 10%。这无疑进一步降低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门槛,让更多的职工有机会通过公积金贷款圆住房梦和改善安居梦。
调整三 调整贷款年限认定标准
原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中可贷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
新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照主贷人可贷年限进行计算。
影响分析:这个对职工家庭没什么影响,主要有利于管理部门的审核工作。
★延伸阅读
贵阳市公积金政策今年的三次调整
记者了解到,今年 5 月 1 日,修订后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开始实施。随后,涉及政策上的调整,至今有三次。除了这次,还有另外两次。一次是 5 月 14 日下发通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 50 万元调整为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含铁路沿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缴存家庭 50 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 60 万元。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第二次是 7 月 25 日下发通知,将本市 2019 年— 2020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进行通知:关于缴存比例,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 5%, 最高不得高于 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关于缴存基数,(一)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现行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市 2019 年— 2020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 1680 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 168 元。(二)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联合公布的 2018 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贵阳市 2019 年— 2020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 18670 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 4480 元。
业内人士分析,对于公积金缴存、贷款等方面的政策微调是常态化的,管理部门会根据市民需求、楼市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相关政策。因此,有公积金贷款购房计划的市民可随时关注政策情况,合理安排自身购买计划。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 余珉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