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住房公积金政策「市场需求扩大时受益最多的是」
时间:2022-10-15 10:02:23 • 来源:新乡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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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住房公积金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最近这项制度将惠及更多人,进城务工人员与自由职业者都将收益。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新乡市实际情况,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条例》明确了各类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我市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对职工流动性较大、一次性全员建制确有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引导,可在管理人员和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中先行建制,允许有1—2年的过渡期,逐步实现全员覆盖。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本市(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为5%。全市在招商引资中不得承诺免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在引进人才中超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可免缴住房公积金,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缴存职工在工作单位变动时,要及时按照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记者: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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