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热点问题问答「公积金常见问题汇总」
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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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句从“镇江住房公积金”获悉
今年上半年,镇江公积金“12329”热线共接受职工咨询54270人次,共接到12345政府热线派单1318个,其中不少是政策咨询件。对此,“镇江住房公积金”对提取、贷款、缴存、互联网业务咨询排名第一的问题进行梳理,集中答疑解惑,方便群众更全面地知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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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在提取类业务中,职工最为关注的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业务。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具体如下:
(1)借款合同;
(2)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近一个月以上的还款明细;
(3)与直系亲属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贷款的,需提供共同购房相关材料;
(4)房屋共有人为配偶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房屋共有人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提供户口簿;
(5)提取人身份证;
(6)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本人I类储蓄卡。
目前,此项业务也可在公积金个人网厅、“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APP上办理,无需跑腿,动动手指就能办理。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办理业务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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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吗?
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不收取违约金:
(1)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还贷后原贷款利率、期限不变,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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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单位申请公积金缓缴后,缓缴期间有员工离职,单位如何为离职的员工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单位缓缴期间,如有职工离职,单位经办人可以为离职的员工单独办理公积金补缴,具体材料如下:
(1)单位经办人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gjj.zhenjiang.gov.cn),点击“表格模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点击下载《镇江市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三联(由公积金中心提供,无需下载);
(3)待资金转入离职员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单位经办人办理封存或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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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公积金网站注册后,忘记密码,咨询如何重置密码?已进行注册后忘记密码,您可以在电脑上登录镇江住房公积金官网(网址:https://gjj.zhenjiang.gov.cn),在网站首页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忘记密码功能进行重置,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和手机验证码就可以重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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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萌萌
来源:镇江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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