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所需要什么证明 「沈阳异地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是继央行和银监会在2014年十一假日前松绑房贷之后,三部门于2014年10月发文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并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异地贷款针对哪些城市开展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
1、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
2、其中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银川要求申请人为宁夏区非农户户籍。
支持跨省互贷地区的城市包括:
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其中,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
1、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
2、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
辽宁省沈阳市
沈阳目前支持省、区及全国其他部分城市异地贷款,目前已经和省内其他13个城市(大连、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盘锦、锦州、丹东、朝阳、阜新、葫芦岛、铁岭)完全开通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即省内其他城市职工可用公积金到沈阳购房,在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利率等方面享受与沈阳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沈阳职工也可以用公积金到省内其他城市买房,并享受与当地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
以上城市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各地公积金核心实际政策为准。另外,各地公积金核心对异地贷款缴存时间、贷款成数、征信要求各不同,具体需要咨询贷款地的公积金核实。
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有哪些条件?1、业务咨询
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2、提交申请
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提出申请,查看缴存贷款情况,请求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转入城市公积金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偿还贷款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应贷款城市公积金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沈阳异地公积金贷款具体所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提供)。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4.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与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开发公司提供的委托书原件1份)。
5.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收据(附首付款进账证明材料)原件。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缴存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附最近一年公积金缴存明细)。(统一文本格式,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或到公积金中心浑南管理部贷款窗口领取)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沈阳市缴存养老保险的,提供本人沈阳市社会保障卡序列号或沈阳市社会保险卡保险编号。
非沈阳市缴存养老保险的,须提供当地社保中心开具的最近一年养老保险缴存明细原件1份。
·此外还有收入证明、工资流水。
以上两个表均可以在沈阳公积金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
常遇见一些问题
(一)问:工作调转至外地,原沈阳市公积金如何进行提取?
答:离职提取时须同时满足:
1、未重新就业或已就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3、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问:在大连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沈阳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在辽宁省内各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的前提条件下,购房职工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及购房合同及材料到购房地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三)问:想咨询下若子女出国留学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职工出境定居,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持下列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①身份证;
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③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④《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⑤签证及前往国的居留手续。
提取额度:职工符合本条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注:更多问题可咨询异地管理部,电话:23751057
地址: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