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晋城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晋城住房公积金app」
时间:2022-10-11 17:55:26 •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来源:【太行日报-晋城新闻网】
困难企业可缓缴补缴 个人延期归还不影响征信
本报讯 为有效帮助我市缴存企业和职工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具体政策为: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可向缴存地公积金窗口提出缓缴申请,仅需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以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和补缴方案,无需其他证明材料,即时受理。企业申请缓缴,应与职工充分协商。缓缴方案应明确缓缴起止时间、人数和金额。补缴方案应明确补缴具体时间、人数和金额,缓缴期满后按照方案及时补缴。经核准缓缴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缴存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也可照常申请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缴存人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缓解缴存人燃眉之急,帮助缴存人渡过难关。
根据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提取金额最高不超3万元。缴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到缴存地公积金窗口办理,或通过手机公积金APP“零资料、零跑路、秒审批”办理。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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