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曲靖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7月将施行的公积金新政,有哪些新变化?哪些与你息息相关?快来看看吧!
变化一:间隔3月变6月,时间限制要厘清。
根据5月31日发布的《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以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规定,7月1日起,距上一次使用公积金时间不满6个自然月的不能提取和使用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即指提取公积金、签订了“按月代扣住房公积金还款协议”或使用公积金冲还贷款。也就是说,如果距您上一次使用公积金不满6个月,您需要在间隔时限满6个月以后再办理相关业务,但如果您是因退休需提取公积金的话,只要正常缴满且封存后即可提取,不受这一条件限制。需要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要掌控好时间哦!
变化二:欠缴1月有影响,按时缴交最重要。
根据《贷款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开户未满6个月且未连续正常缴满6个月,或者连续欠缴1月以上的即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各位缴存职工需要注意的是,欠缴只对您的贷款申请有影响,正常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是不受影响的。
变化三:提取贷款限条件,一年合同不动产。
7月1日即将实施的两个管理办法中,这一条与之前的管理办法有较大的变动,如果您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需要提供初次取得权利时的登记日期在1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备案时间在1年内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另外,曲靖市辖区内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1年内土地使用证明和自建住房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其中有1证在1年内即可)。
变化四:贷款上限有调整,单35万双70万。
根据《贷款办法》对申请贷款额度上限的规定,夫妻双方均在曲靖市辖区缴交公积金且均为房屋产权人的,最高贷款额不超过70万(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35万元);一方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参缴或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单独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上限为35万(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异地贷款为20万元)。
变化五:无房租房来提取,上限调至1万元。
根据《提取办法》的新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可以以租房为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租赁住房和租金缴交证明(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且不超过10000元);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曲靖市、县两级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10000元)。
小贴士: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2.75%、6-30年3.25%;贷款年限最短1年,最长30年,男性不超65岁,女性不超60岁,夫妻双方以年龄先到一方确定贷款年限;另外,您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合计不可超过2次,您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第二次申请贷款则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70%。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住房公积金新政变化啦!希望可以帮到您!另外,《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已发布在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上,您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哟!
通讯员:赵星 黄海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