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还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公积金还房贷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日前,有市民就“提取公积金还房贷所需要的手续”、“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审批和放款时间”等问题,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对此,市公积金中心作出了回应。
对“提取公积金手续”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回应称,具体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若还需提取配偶的,还需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原件;
2、《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可在市公积金中心大厅或各管理部领取或在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3、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合同原件;
5、贷款银行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及月还款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对账单、还款计划表等)(有效期一个月,需加盖贷款银行相关业务章);
6、职工商业贷款为异地(非本市)贷款或贷款银行为非中心合作银行(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中信以及贵阳银行)的,第一次提取时还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7、上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可不提供购房及借款合同,只需提供上次《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回单;
8、提前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偿还贷款的相关证明。
此外,市公积金中心还对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具体如下:
1、需先提取主贷人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或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原则上提取顺序依次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还款额;
2、提前偿还贷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
3、若提取顺序排在提取人前面的贷款相关人员在外中心进行缴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个月内有效);
4、职工在未还清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
对“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问题,市公积金中心作出了如下回应:
“公积金贷款部分,我中心从收取银行递交的资料到审批结束不超过6个工作日,如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则将资料转回银行,由银行与您签订借款合同和为您到不动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银行为您办理抵押的快慢,从银行为您办理抵押到抵押完成时间大概在1-2个月之间。这里无法查询您具体放款时间,职工抵押落实后,由贷款的管理部根据贷款资金计划按照抵押登记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推送放款。”
“商贷部分放款时间请向贷款银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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