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伊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中金网04月06日讯,虽然伊春公积金已经实施很多年了,但是很多朋友对于伊春公积金提取条件、伊春公积金提取流程知之甚少,甚至有些朋友不知道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白白浪费这项福利,如果你就是其中一员,那就快来学习一下吧。
个人公积金账户查询: http://www.gjj.yc.gov.cn/personal_searchnew.j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左侧查找,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核心内设资金归集科、资金信贷科、会计科、缴交科、基层管理科和综合科六个正科级科室,嘉荫、铁力、南岔三个管理部。
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路230号
邮 编:153000
电话:0458-3971130 3971110 3971120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gjj.yc.gov.cn/
一、伊春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2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一)代办员提交职工个人提取证明材料
1、一年以内的购住房行为:1购新房:需提供一年内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2购旧房:需提供一年内的契税票据、评估票据原件及复印件、房证原件
2、离退休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3、调离本辖区调令及复印件
4、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复印件
5、死亡证明及复印件。
(二)核心审核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三)如批准,核心根据提取凭证金额开具转账支票(提取凭证第2联、第三联需盖提取单位财务章、法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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