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咸阳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 可申请缓缴
3月4日,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1.提倡“无接触”线上办理。
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大厅等在线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公积金提取业务(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退休提取、离职未就业提取)和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前还本、提前结清、月对冲签约、贷款进度查询等)。确需临柜办理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先扫码登记、测量体温,方可进入服务大厅。
2.住房公积金缴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缴存企业提出缓缴申请时,仅需提交缓缴申请报告和补缴方案,3个工作日内办结。
3.住房公积金提取。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因购房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时限要求的,延期6个月计算;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由每年12000元提高至15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仅需提供公共租赁合同;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仅需提供无房证明。
4.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期间,其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单位和职工连续足额正常缴存。
5.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政策。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时,只需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卡号,可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中心将与单位主动联系,及时办结;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书面指定亲属代办,资料可容缺处理;2020年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论账户余额为多少,无论是贷款购买家庭第一套还是二套住房,贷款额度均按咸阳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受理。(咸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