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暂缓缴纳公积金「2021上海公积金贷款细则」
时间:2022-10-05 18:53:27 • 来源:周到客户端
昨天晚上,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3月至4月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根据2022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计划安排,2022年4月提取还贷的提取日期为4月19日。本次提取还贷的对象为:2022年4月13日(包括13日)17点以前受理的采用逐月提取还贷方式(月冲)和一次性提取还贷方式(年冲,4月批次)的借款户,扣款金额截止到借款人4月14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同时,为减少疫情对借款人的影响,市公积金中心将对4月14日至5月13日17点期间申请一次性提取还贷方式的借款人,在5月增加安排一次年冲。市公积金中心将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的业务,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周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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