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 看病 困难补助 原来公积金还能这样用 没几个南宁人知道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南宁中心”)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下称“区直中心”)表示,公积金提取政策暂无变化。两家中心就市民关心的公积金用途、提取时注意事项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是所有提取项目的必备材料,而按提取公积金的不同用途,所需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另外,在南宁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的必备材料中,还多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项
1、还房贷
两家中心所需材料不同
案例:市民陈女士购买了一套房屋,每个月需要还款2000余元。不过,她每个月自己缴存公积金600元,单位再帮她缴存600元,这1200元提取用于还贷后,她每个月的压力只剩下800元。
解读:以偿还购房贷款的理由提取公积金的数量非常大,办理该项业务所需要的材料比较简单。
一般来说,除了上面所说的必备材料,还需要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和银行还款凭证,如对账单原件(加盖银行业务章)。如果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那就更简单了,区直中心的缴存者只要带上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填表后就可以提取了。
如果在南宁中心提取,需要提供最近3个月的还款凭证,如有提前还款或结清贷款的,还须提供提前还款、结清贷款凭证,由银行会计柜台或个贷部出具并盖章,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以该理由在南宁中心办理提取时,一个家庭如果有一套以上住房同时还贷,每年只能选择其中一套申请还贷提取;属于异地贷款申请还贷提取的,需面签《授权委托书》。
一般来说,在贷款本息未结清期间及全部结清后一年内,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公积金都是可以的。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属第三次及以上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计算起始时间为2015年5月。
近日,市民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窗口等待办理业务。
2、交首付
二手房可按实际支付提取
案例:市民王先生购买了一套100万元的商品房,首付20万元,他缴存公积金多年,个人账户有8万元。那么,他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如果可以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解读:一般来说,购房消费包括了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或拍卖房、单位集资房、单位房改房、单位市场运作房、单位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以货币补偿方式购买还建房或安置房等。
因购买房屋的性质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同,但总体来说是有规律的。
一是合同(协议),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广泛采用合同约定的形式来约束双方,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等;二是由政府部门出具的产权证书、备案证明、准购资格证明等;三是发票或收据等;四是税务部门的收费凭证。在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中,这是必须的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材料。
但一些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房等则没有该要求,而是需要提供其他资料,比如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需要提供房改部门的评估表。这类职工在提取前,应该先查阅资料,做好准备。
南宁中心称,王先生购买商品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他必须先支付后,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最多可以提取8万元。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南宁中心提醒,属第三次及以上申请提取的,购建房时间须在2015年5月1日后方可受理;属异地购房的,需提供购房的银行转款凭证(POS机转款回单)、转款银行卡流水及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取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
有市民提出,在二手房买卖中,如果评估价和实际成交价有差距,可能会导致首付增多。
比如市民苏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实际成交价是100万元,但银行的评估价为80万元。苏先生购买的是首套房,按照两成首付的原则,银行只给苏先生贷款64万元,他自己实际首付36万元,那么,他能否按照实际成交价来申请提取公积金?
区直中心相关人员称,只要苏先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证实自己实际支付了36万元,他就可以以实际支付金额来申请提取。
另外,有些职工没有买房,而是自己买地建房,这种情况同样可以提取公积金。
3、交租金
已婚家庭每月最高提840元
案例:张女士是区直某单位职工,已婚,在南宁某小区租了一套商品房,月租是1200元。现在,她每个月能提取840元公积金用于房租,自己只需承担360元。
解读: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时,分为租赁公租房和普通住房。租赁公租房的,需要提供租金缴交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如果是租赁普通住房,按照区直中心要求,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南宁市无房证明(一个月内)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申请人面签)。
南宁中心则要求,租赁普通住房,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或单身的要面签《婚姻声明》,以及《个人无房声明》。租房提取额度计算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的最高限额。可提取的每月租金最高限额为:单身缴存人在市区内租住的,每月480元;在县域租住的,每月340元;已婚家庭在市区内租住的,每月840元;在县域租住的,每月590元。
4、装修房屋
一套住房最高提取15万元
案例:黄先生是南宁市某企业的职工,他购买的100平方米新房已于2016年底交付。买房时,全家已倾尽全力,在装修时觉得资金紧张。同事提醒他,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这让黄先生乐坏了。他的问题是,自己能提取多少?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解读:南宁中心称,黄先生必须先行装修,然后可以持相关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以住房装修发票金额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发票金额高于该套住房建筑面积×700元/平方米计算的价款的,按建筑面积×700元/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的为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房屋备案证明记载的为准。比如黄先生的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他装修花了12万元,但他提取的最高额度为7万元。
黄先生的个人账户上只有5万元,他妻子也在南宁中心缴存公积金,他们能再次提出提取申请吗?
南宁中心称,同一套住房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人应同时申请办理,提取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5万元。因此,如果黄先生和妻子同时提出提取申请,就可以一起提取。
该中心提醒,缴存人及配偶装修提取后,账户余额仍不足以支付的,不能申请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来补足差额。也就是说,如果黄先生和妻子的公积金账户加起来不到7万元的话,他们不能再要求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了。
装修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除了基本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南宁中心和区直中心的要求略有差异。
南宁中心要求提供缴存人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和装修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载明缴存人或配偶姓名的正规装修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不含家电、家具类)。如房屋所有权证上表明为“单独所有”或无配偶名字的,配偶申请提取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夫妻双方就此签订的知晓协议(夫妻需在服务网点面签)。
区直中心对发票没有要求,对异地装修自住住房的,要求提供住房消费行为人或其配偶当前在异地的工作或户籍证明。
5、生活困难
低保和特困家庭均可提取
案例:市民吴先生在某企业上班,妻子的工厂倒闭了,孩子还小,老人患有严重的慢性病,家庭经济陷入困难。吴先生多年来一直缴存公积金,一家人住在单位房里,没有购买房产。这个时候,他能否提取公积金解困?
解读:当职工生活困难,成城镇最低保障群体时,只要民政部门认定该职工家庭是低保户或总工会确定为特困家庭,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据了解,以该理由提取的数量很少。
至于申请材料,南宁中心要求,同一低保户中缴存人直系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缴存人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同一低保户内,所有缴存人提取总额不超过最近一年实际领取低保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