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政策「公积金贷款新政」
5月18日,我市正式执行公积金新政内容,新政中,对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上限、贷款条件、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限额、异地互贷城市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目前,多名市民对新政以及政策变动后自身的贷款情况产生了疑问,对此,记者通过咨询市公积金中心,一一进行答疑。
市民杨先生:
我是云浮人,在肇庆端州一路某楼盘买了一套新房,公积金新政中有提及肇庆和云浮的公积金可互贷,但我目前已经申请了工商银行的商业贷款,请问现在商业贷款可转向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
据工行个贷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买房已经申请了银行商业贷款的客户,暂时不能转向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市公积金相关工作人员也称,目前我市公积金政策暂不支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市民淘小姐:
请问一下,三个月前买了房子,当时说要一年才能公积金贷款,所以用了商贷,但是现在银行还没放款,现在新政出了,已够半年,可以用回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
如果办商贷银行能撤贷的情况下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市民林先生:
目前我住城西,所购买的新房是商业按揭的,而且已经还贷两年,现在缴纳的公积金期限已经够6个月,请问我可以同时申请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吗?若不能,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回复:
若商贷已在还贷阶段,同一套住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可凭借相关证明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度实际的供楼款。
市民李女士:
大半年前我已经申请了20年的公积金贷款并成功获得了审批,请问新政公布后,我下个月还款时,贷款利率是按最新的3.75%计算吗?
回复:
我市从今年5月18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内容,新政实施后发放的贷款按照新的利率计算,之前已经发放的贷款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
市民李先生:
我看到网站公告已放宽我市公积金个人贷款要求。想咨询一下如果我符合文件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次住房,是否以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偿还二次购房的房贷?
回复:
我市最新贷款政策是放松了贷款条件,但提取上没有改变,如果之前提取过公积金,第二套住房贷款后还是要等第一套住房出售后才可办理二套住房差额提取,而差额提取就是减除第一套所提取的额度后进行提取。
市民罗小姐:
放松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后,第二套房买一手或二手房的首付各是几成?
回复:
第二套一手楼首付三成,二手房房龄在10年以内四成,10-15年五成,15-20年六成,超过20年的,则不再受理贷款申请。
市民赵先生:
我2000年商贷购买第一套住房,2003年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并结清贷款,现想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请问在保留现有的第一套住房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吗?首付几成?
回复:
虽然第一套住房贷款已经结清,但在第一套住房不出售的情况下,属于二套住房,首付需要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