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积金恢复商转公「住房公积金可以商转公吗」
来源:银川新闻网
3月24日,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缴存职工实现基本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银川住房公积金现恢复“商转公”业务。
据了解,办理“商转公”业务需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必须与原借款人一致,申请贷款额度及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余额和剩余期限。与现行贷款政策冲突的,以现行为准执行。
“商转公”业务实行预审制度,借款人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时,必须携带所需手续,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进行预先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一个月之内,到该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业务。
为有效管控贷款风险,严格落实抵押物,此项业务仅限在银川市管辖区域购买一手住房,或二手住房已办理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的职工申请办理,区内其他县市及外省市的房屋暂不受理。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的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时按二次公积金申请政策执行。
借款人办理“商转公”业务时应携带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凭据)、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进行预先审核。
个人商业按揭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必须与原借款人一致,申请贷款额度及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余额和剩余期限。
审核通过后,在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一个月之内,提供相关办理要件到该公积金中心办理此项业务。公积金中心核定贷款金额,并通知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房地产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据了解,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3年开办“商转公”业务,2018年因“中心”资金使用率较高,个贷使用率达90%以上,为缓解住房公积金供需矛盾,有效应对流动性风险,保证更多缴存职工购房需求的合法权益,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暂停“商转公”业务,同时收紧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自收紧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以来,“中心”个贷率较2018年有所下降,结合国家经济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利率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已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现决定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
办理要件:
1.贷款结清通知单、结清商业贷款余额的还款单据(申请有效期限为贷款结清之日起一个月内);
2.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凭据);
3.出具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副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
4.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状况属离异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5.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记者 李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