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公积金政策「承德公积金提取政策」
本报记者
3月4日,承德日报社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完成系统调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已开始享受利率上调带来的优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某职工每个月个人缴存500元公积金,单位缴存500元公积金,个人及单位一年共缴存公积金12000元。如果按照活期存款0.35%的利率计算,该职工一年能够获得42元的利息;
如果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1.10%的利率计算,可以获得132元的利息,但如果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1.50%的基准利率计算,则可以获得180元的利息。
结合此次利率上调,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彰显公积金制度政策优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惠民政策。 降低了公积金使用门槛,将职工租房、患重大疾病、支付物业费、支付购房首付纳入提取范围,推行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业务,职工可自主选择还贷方式。 在贷款使用政策方面,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贷款期限由20年放宽至30年;开办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已为50名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贷款1429.4万元。此外,加大与委托银行的合作力度,委托32家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有效地实现了客户分流,极大地方便了缴存单位和职工。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向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业务。热线开通一年多以来,总呼入量近10万个,人工语音量近9000个,为5000多名职工解答了疑难问题。
去年,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1.89亿元,提取14.68亿元,为3909名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10.66亿元,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融资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